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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76-329-678服務項目
登記流程
申請機關
有限公司 公司 行號
應注意事項
1.預查名稱申請
經濟部商業司或各直轄市政府或各縣市政府
3
1
※請提供3~5個公司名稱。
※先提供負責人身分證影本。
2.資本額存入及驗資
銀行
3
一
※最低資本額:沒有限制,但須足敷設立所需之成本。
※行號登記資本超過25萬元,須提供存款證明。
※公司資本存入銀行後,第3個營業日申請「存款餘額證明」。
※請影印存摺封面、印鑑頁及金額頁,共3頁。
3.設立登記
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或各直轄市政府或各縣市政府
5
5
※股東不得具有公務人員身份。
※負責人需年滿20歲。
※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(正本)或租賃契約(影本)+房屋所有權狀(影本)+最近一期房屋稅單(影本)。
4.營業登記
轄區國稅局
7
7
※房屋所有權狀(影本)或租賃契約(影本)+最近一期房屋稅單(影本)。
5.購買統一發票
轄區國稅局
1
1
※負責人須帶身分證至所轄國稅局簽名。
6.進出口登記
國際貿易局
1
1
※請提供1~3個英文名稱。
合計工作天數
20
15
正常流程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