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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課遺產稅之農業用地,繼承日起5年內出售,須補繳原免徵之遺產稅
個人申報災害損失金額30萬元以下者免實地勘查
因114年7月6日丹娜絲颱風受災影響無法一次繳清稅款者,可於公告展延期限內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
丹娜絲颱風造成之災害損失,可依災損減免三步驟申請稅捐減免
遺產稅申請分期繳納,最長可達3年
獨資或合夥營利事業的盈餘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營利所得
如遇災害損失別忘了可以申請減免稅捐!
113年度綜所稅申報期延長至114年6月30日,用手機輕鬆完成申報,再享抽好康!
爸爸媽媽看過來!113年度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加碼扣更多
國稅局提醒股票投資人,退稅權益別睡著!